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51-63809980

经典案例

遍查卷宗获线索,律师力争终胜诉

    委托人系一家民营企业,在与企业技术顾问解除劳务关系时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并支付了补偿金。后技术顾问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委托人遂聘请李文兵律师及同事代理本案,追究技术顾问的违约责任。
    由于该技术顾问系美籍华人,国内没有固定住所,法律文书难以送达。为此,李文兵律师向法院申请调取了该技术顾问在其他案件档案中留存的联系信息,顺利完成了送达。
本案一审法院认为,竞业限制协议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委托人与技术顾问不存在劳务关系,故竞业限制协议无效。但李文兵律师认为,该“竞业限制协议”是一般民事合同,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协议合法有效。该案上诉后,二审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观点,判决技术顾问赔偿委托人经济损失并全额返还补偿金。

Copyright (c) Www.YdhfLaw.Com 2023 北京亿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